晨报讯昨天上午,南京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检验科民警到位于河西赛上路向阳工业园内的报废车拆解厂,当场对30辆报废汽车现场监督解体销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2005年接近尾声,南京已办理报废手续汽车4765辆,其中对236辆大型客车、690辆大型货车、163辆营运汽车都做到了民警现场百分之百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