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上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即将终结。12月24日,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成为本次常委会会议最引人关注的一项议程。(《中国青年报》12月25日)
我欢迎这个“反哺农业”的惠农措施。 可是,“后农业税时代”的农民还有三盼要政府重视。
第一盼,没了农业税,不要增加社会抚养费。国家取消农业税,可是还允许各级政府向农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
取消农业税,农民欢迎,但有些基层政府发愁财政亏空和困难怎么解决?即便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裁减工作人员,总还需要财政补贴。没有了农业税,他们可能增加社会抚养费。况且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就是“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这种“弹性”会成为有些地方政府变相收费的理由。
据报道,在削减农业税的改革试点中,有些基层政府就提高了某些费用的标准。这样做很可能在农村中造成新的经济搜掠,引发基层暴力,加重农民负担。国家取消农业税的实惠在这里得到了抵消。这种变相的“社会抚养费”令农民非常反感,应该及时解决。
第二盼,不要放松对农资的价格管理。农业税免除后,不少地方的农资产品价格却不断上涨,这些虽然属于市场行为,却与当地政府的价格指导和不准确定位不无关系。农民刚刚提升起来的积极性和实惠又被上涨农资消耗抵消了。
第三盼,不要增加基层政府的作为惰性。现在,农业税取消了,政府人员裁减了,基层政府主要职能是什么呢?其实,不是没事干,而是很多该干的事不去干。取消了农业税,基层政府的职能没有取消,还可以在种植结构、农技培训、农民增收和提高农民素质上进行“内涵挖掘”,提升农民的精神生活,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为农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