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岳巍 王欢)买来的U盘标明内存128M,其实只有124M,沈阳小伙王乃龙认为遭遇“缺斤少两”。
昨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对王乃龙起诉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的U盘“缩水”案正式立案受理。
据了解,此案系辽宁省首例消费者状告U盘“缩水”案。
U盘“缩水”双倍索赔
2005年12月2日,王乃龙在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的商场内购买了一个价值158元的128M易存U盘。
“U盘表面、外包装和销售发票上全都写的存储容量为128M,可回家一用才发现,其实只有124M。”王乃龙认为是商家欺骗,也是电子产品另一种意义上的“短斤少两”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王乃龙请求法院判决他将购买的128M易存U盘退货给被告,由被告退还158元货款,并增加赔偿原告相当于购买128M易存U盘价款即158元的损失;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同时赔偿100元交通费和50元工商档案查询费。
市场U盘普遍“缩水”
采访中,东北大学计算机专业的一位专家称,目前U盘“缩水”情况,如果排除厂家人为故意“缩水”外,主要存在两个原因:一是U盘与计算机相连接时,电脑内的驱动程序本身要占据U盘的一些内存;二是目前国内U盘生产厂家所产的U盘,标注的内存容量计算方式,大多是按照1M等于1000KB计算,而计算机检测容量时,依据的标准是1M等于1024KB。虽然“缩水”有“科学依据”,但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人员介绍,厂家的做法至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即厂家必须在产品的外包装或者产品使用说明书上说明这种差异存在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