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月波沈青)备受市民关注的秀峰区八路段实行占道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日期已过,博辕公司却没有如期实施收费。记者从该公司获悉,暂缓收费与市民反响强烈有关,秀峰区政府将就收费方案重新进行专题研讨。
12月19日,博辕车辆停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媒体发布通告,称要对秀峰区八路段路边泊车实行收费管理。此通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因有市民质疑其收费合理性,本报对此进行了特别报道。
12月25日是通告实行收费的第一天,记者走访了通告所涉及的八条路段,看到收费并没有如期实行。在湖光路东侧划出的临时停车位中段,博辕公司竖立了新的收费指示牌,上面标有停车场的“P”字标识,牌上写有“湖光路机动车辆占道停放须知”,标明收费时间为早7:30-晚22:00,收费标准是19座以下小车每小时收费2元,19座以上大车每小时收费3元,停放时间超过一小时按以上标准增加收费一次等等内容。在榕荫路和府后里两条道路上的临时停车位旁,也立起了内容相同的新指示牌,看样子,博辕公司已为收费做好了准备。
但是,这几条道路上还没有工作人员执行收费。一些来此泊车的驾驶员说,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收费,没有几个车主能吃得消,希望有关部门能体察民意,慎重考虑收费问题。
对为什么没有如期实行收费,博辕公司常经理解释道:自从这八条路段将对占道停车实行收费管理的消息经媒体报道之后,市民十分关注,有群众还对此产生一些质疑和异议,因此秀峰区政府决定在12月28日上午召开会议,专题讨论这次占道停车收费的管理问题,会后可能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此之前,博辕公司暂缓实行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