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汽车销售公司保安偷开待售宝马车,一不小心撞上了路边的吊车,宝马车报废(本报12月9日曾做报道)。昨日,该案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被告人何海洋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9月18日晚7时,负责巡逻汽车城中德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郑州中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安何海洋在执勤时,与同事谢某(另案处理)来到汽车销售大厅休息,由于好奇心的驱使,两人想开开高档车,就从汽车展厅的办公桌内拿了汽车钥匙,偷开了一辆待售的宝马车。随后,何海洋驾车,谢坐在副驾驶位上,两人开车在汽车城内兜圈,当车行至汽车城南门时,由于二人操作失误,宝马车撞上了路边的吊车,宝马车几乎报废。经估价,被损物品价值438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海洋以练习开高档车为目的,伙同他人偷开车辆,造成车辆损坏,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对此判决,被告人何海洋表示将上诉。
□记者赵珊实习生刘伟兵
线索提供管研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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