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28日讯(记者林伟)针对我省大多数市县居民在申、换领二代身份证过程中,除交20元工本费外,还得另交人像采集费的问题,12月27日上午记者专门就此致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询问有关情况,价格司有关人员对记者说:“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发改价格(2003)2322号文件对这个问题说得已很明确:公安机关对初次申领、换领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收取20元的工本费;对丢失或损坏补领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收取40元的工本费,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收取10元。 此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12月28日上午,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发出通知,再次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申、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此后全国大部分地区收取人像采集费的错误做法逐渐得到了纠正。
今年刚从北京大学毕业的小邵对记者说:“今年初我在北京办理换领第二代身份证时,只交20元给派出所就办妥了。”省政府机关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他在上海开会,一位上海同行拿出他的新身份证说:“交20元就ok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