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30日讯海口市将出台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标准。昨天上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市政府制定《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行政补偿办法及标准》。根据建议,停缓建工程以补偿直接损失为主,安排用于公共福利性项目的可以予以直接收购。
据了解,海口市停缓建工程的处置工作开展6年多来,已完成处置项目245宗,目前尚有171宗项目尚未处置。在对一些需要拆除的工程项目进行处置时,缺少相应的行政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