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情我愿无须问责?
在这座大桥的总投资中,钟祥市(当时为县)政府投资约占2/5,其余为上级交通部门投资,但钟祥市却是大桥的业主,当记者问及谁应为大桥承担质量责任时,钟祥市政府一位负责人只是说“专家们有意见”和“我们要为钟祥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便不再深谈。
几位当地干部私下对记者说,市领导也不好多谈大桥的质量责任,原来建桥的大部分投资是上级交通部门的,再说现在建新桥上面已答应不要钟祥市政府出资。
据钟祥汉江大桥加固处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胡志强介绍,这次拆除和重建大桥主桥所需的3400多万元,全部由交通部门以统收统贷方式筹款。
在武汉从事桥梁和高速铁路设计的几位专家分析说,钟祥市有求于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又不愿自己打自己的耳光,问责便成了一句空话。
招投标资格引争议
今年6月,湖北省政府决定拆除和重建钟祥汉江大桥主桥,实施大桥加固处治工程时,原大桥建设业主单位钟祥市政府再次当业主。7月大桥加固处治工程对外招投标,大桥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再次参加投标。原监理单位以设计单位身份,与湖北省路桥责任有限公司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在招投标中中标。
据武汉地区一些桥梁专家和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实行的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如交通局等)、社会监理和施工单位三个层面的质量监督。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承担直接责任,并受到责任追究;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责任,受到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限制在某个行业某段时期内不得参与招投标;施工单位要出资重新返修工程。
大桥加固处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胡志强则解释说,依照我国《招投标法》,凡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当时没有哪个权威单位确认原参建单位有何问题,我们无理由否定他们的投标资格。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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