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30日讯(记者 纪燕玲特约记者黄叶华)废电脑显示器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可有人却为了牟取暴利,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这些废物偷运入境。今天上午,海口中院以走私废物罪对他们进行了宣判,这是海口首例走私废物案。
海口中院一审查明,今年8月2日,家住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的陈永光到企沙港找工作,找到“桂防渔辅29276”船。该船船主李香帅(另案处理)称要雇请两人开船到越南走私货物,并答应每月给工钱。8月3日,陈永光找到张族德,提出让其当船长去越南走私货物,张当即同意。
8月4日上午,陈永光、张族德2人按照李香帅的交代,驾船从防城港市企沙港出发到达越南四屯港。8月5日中午,陈永光、张族德根据电话指令,驾船停靠到一艘挂有越南国旗的大船侧舷。大船上的人看完陈永光的有关证件后,指挥船上的搬运工过驳了993台废旧电脑显示器。当日下午6时许,李香帅电话指令二人驾船从越南起航开往广西防城港市企沙港。为避免被海关缉私艇发现,李要求2人驾船远离海岸线行驶。当晚10时许,该船途经我国北部湾海域,被海口海关查获。经鉴定,船上所载993台旧电脑显示器为废电脑显示器,重14.92吨,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
海口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永光、张族德的行为构成走私废物罪。判处陈永光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张族德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天上午,海口中院还对今年6月在北部湾附近抓获的刘月发、钟秋德走私废物案进行宣判。
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谢律师介绍,根据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