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1月4日讯 巢湖市居巢区散兵镇连续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并发生殴打记者事件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于2005年12月30日至31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巢湖市居巢区、无为县的1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散兵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现象依然存在。
2005年12月22日,散兵镇一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事故后,虽然居巢区政府安委会及散兵镇政府印发了“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实施全面停产整顿的通知”,但省安监局和省公安厅联合检查组在明查暗访中发现,居巢区4家被抽查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措施未得到落实,存在边整顿、边生产现象。
检查组还发现巢湖市有3家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厂,违规使用氯酸钾配制烟火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而且,被检查的大部分企业,厂长和安全员都不在岗,门卫形同虚设,超员、超量、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现象较为普遍。另外,居巢区和散兵镇政府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制定的停产整顿措施未能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安全专盯人员均不在场,烟花爆竹“三盯一专营”的管理制度也落实不到位。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巢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须责令居巢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假停产、真生产的行为,确保整顿期间停产。提出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目前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停产整改;隐患未消除到位且从事生产的,由居巢区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发生事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停产整顿,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殷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