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天蔚
围绕鼓励还是限制小排量汽车,舆论已经争论许久。如果仅从争论的势头观察,主张“限小”的一方已经理屈词穷;但就实际效果而言,全国仍然有80多个城市实行或明或暗、各种名目的“限小”政策,小排量汽车依然难以畅行。
今年7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中,首次明确要求各地“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按照一般经验,有了中央领导的直接过问,小排量汽车的命运应该出现转机。不过回顾小排量汽车之争,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早有介入和指导。从1996年国家计委出台《关于取消地方限制经济型轿车使用意见》,到200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引导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汽车均有明确的政策指导。但是,三令五申之下,各地“限小”之风不减,中央政策遇到了地方政府的顽强阻击。在这样的局面之下,如果地方政府顽强坚持“限小”政策的根本观念不变,则虽然可能迫于压力而一时解禁,但风头一过又重祭“限小”政策,也不是没有可能。
小排量汽车较之大排量汽车更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已经是无须争论的事实。尤其是当小排量微型车的技术工艺水平普遍提高之后,小排量与质量低劣、排放超标之间已经完全没有直接联系,以排放超标而“限小”就更是不能成立。即使有些地区因经济水平所限,仍有排放或安全水平不达标的小排量汽车在用,以直接的技术指标对其进行限制才是合理和有效的办法,却不该打着“限排”的幌子而行“限小”之实;另一个比较普遍的说法,是以“限小”而维护城市形象。如果拍脑袋一想,这理由是大致说得通的:一个满街跑的都是豪华大车的城市,当然显得比遍地都是QQ的城市气派和富足。但是,美国满街都跑大车是因为有能源充足的底气,而中国城市也追求这样的“形象”,透出的却是虚荣败家的傻气。况且,城市是谁的城市?形象是谁的形象?如果是官员们的,他们自然可以任意出台各种政策,让市民为他们的“形象”买单。但城市是市民的城市,形象是市民的形象,付出什么代价以换取什么样的形象,理应由市民来做定夺。而如果把“限小”政策交予市民表决,十次有十次不会通过。所以如果真的以民为本,这一条“限小”理由也很难成立;为“限小”辩解的最新理由,是“限小”可以增加购车成本,减少城市汽车保有总量。于是不但可以缓解交通压力,甚至能够减少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总量,达到节约和环保的目的。如果再拍一下脑袋,这也是一个可能成立的理由——利用公共政策手段,限制一部分人的一部分生活权利,当然不那么符合现代政治理念。但人和人本来没有绝对平等,如果一部分人的牺牲可以导致公共福利的普遍增加,那么也未必一定不行。但做这样决策的前提,是要有充分而科学的计算,以证明在什么标准的排量控制下,会导致汽车保有总量和排放总量的何种变化,会给全体市民的出行条件及生活环境带来怎样的优化,然后将推演的结果告知市民,以作参考,再做定夺。而现在这种拍脑袋一说的决策,带给有权、有钱人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许给普通百姓的却是莫须有的好处。这样的决策没有“情为民所系”的基础,也就不符合“利为民所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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