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 “目前田凤山还没有表示出上诉的意思。”2006年1月3日,田凤山的辩护人许兰亭表示。
2005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院认定黑龙江省原省长、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犯受贿罪成立,鉴于田凤山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判决书10日内提出上诉。按照这个规定,田凤山最晚应当于2006年1月6日向北京市第二中院或者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