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一扒手行窃被保安捉获,该扒窃团伙的其他成员见状竟围住保安要求放人,并喊来兄弟伙打伤保安,将被捉获的扒手“救”走。昨日,该团伙中的4名主犯被南岸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半至4年半。
去年3月8日晚,陈进军、李华成、陈波、易廷兵等4人,结伴到南坪步行街“灯光夜市”一带行扒。当晚,市民刘某在路过该夜市时,李用镊子将他的手机扒出,正好被刘发现,随后李逃跑。刘边追边大喊“抓贼”,这时,正在江南商都商场巡逻的保安陶某等人听到喊声后赶紧去追,很快将扒手捉获。
陈等3人见同伙被捉获,当即上前围住陶等人,大喊放人,遭到拒绝后,陈等人又喊来另外4名同伙帮忙殴打陶等人,打斗中,陈等人还拿出刀砍陶等人。最终,帮助李华成逃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等4人长期在步行街扒窃,事发后,又使用暴力抗拒抓捕,检方指控的抢劫罪名成立。南岸区法院遂以抢劫罪作出了如上判决。(记者徐勤)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1-05 10:53 编辑: 维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