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的政策,但全国依然有80多个城市以有损城市形象、造成交通拥堵等理由对小排量汽车进行限制。近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在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人民日报》1月5日)。 然而真要打破“限小”困局,还应正视地方政府热衷“限小”背后的诸多利益博弈。
一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从2003年商务部、公安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限购限行,到2004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颁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小排量的环保汽车,中央一直试图给小排量车松绑、放行。
然而国家的三令五申,在一些地方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因为中央和地方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中央是从宏观的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而地方则主要顾虑城市的交通、形象等问题。
二是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限小”,主要是为了保护地方汽车产业。这从“限小”的区域性分布规律可以看出,那些“限小”的地方一定是不生产小排量车的地方;那些“限小”限得厉害的地方,一定是本地汽车业繁荣的地方。在前些年汽车消费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时候,一些地方就是拿排量大小来变相限制外地车的进入。如今,这一招儿在影响城市形象、堵塞城市交通的晃子下又被一些地方政府给用上了。
三是汽车主管部门与交管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汽车产业因其产业链条长,对钢铁、石化等产业的带动作用强,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发展汽车产业的态度是积极的,但是对于交管部门来说,则是消极甚至反对。因为,汽车产业的发展对城市的交通管理水平及设施提出了严峻挑战。
交管部门其实是想限制一切汽车的消费,只不过对小排量车设限最为有效。毕竟能消费得起高档车的人不太多,比例也不高,但小排量车却很多人都能拥有,一旦放开就可能飞速增长,给本来拥堵的交通带来更大问题。
此外,还有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利益博弈,等等。
发展小排量车有益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国外也有鼓励发展小排量车的先进经验。但是一些部门及地方政府为何还要“限小”呢?依笔者之见,如果上述利益问题无法平衡,小排量车仍然上不了北京长安街,中央政府的禁令仍然可能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