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对微软的垄断裁定,遭到了“微软利益共同体”的强力反击
2005年12月7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最终裁定,微软将多媒体播放器和MSN即时通讯软件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做法,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该委员会判微软缴纳330亿韩元罚款。
尽管这是一项终裁结果,但显然,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用户利益之争
微软公司在第一时间表示,对KFTC的裁决表示失望,并计划就此提出上诉。美国政府也出面为微软撑腰,美国司法部负责反托拉斯的部长助理布鲁斯·麦克唐纳表示:“韩国政府要求微软在操作系统中去除消费者可能会喜欢的应用软件,这种做法已超过了适度或必须保护消费者的范畴。”
代表PC行业利益的计算机工业技术协会(CompTIA)也站在垄断者这一边。“这是令全球产业以及全球消费者深感失望的裁判。” 计算机工业技术协会反托拉斯律师那斯·利普勒说,“2002年,微软公司的业务已经过美国政府的严格审核,并最终解决了全部反托拉斯问题。这是微软公司在任何市场(包括韩国市场)进行公平竞争的根本保障。KFTC对微软的判定是惩罚性的‘赔偿’。”
计算机工业技术协会是包括微软、英特尔、联想、戴尔等2万个企业会员组成的全球性行业协会。该协会亚太区公共政策主任麦克·莫德向《商务周刊》强调,过去25年中,微软通过IT产品附加功能的扩充,使用户获益匪浅,微软向客户提供可选的服务,已经成为市场的宝贵财富,因此他指出:“微软在美国市场的非垄断判定应该适用于其他海外市场,微软根本不应该再因同样行为面临新的垄断指责。”
“你看一下iPod, set-top DVRs , cell phones,哪个电子产品不是集成化的功能趋势, 他们都满足了用户需要,并且在市场竞争中非常健康。”莫德说。
按照计算机工业技术协会的解释,这些集通信、IT和数码技术的融合产品,完全是根据消费者需求趋势的创新成果。“如果一味看当局者眼角行事,无视消费者利益,IT产业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发展水平。”莫德强调说,KFTC对微软的判定是对用户利益的极大伤害,更不应该让“集成创新者”微软再提心吊胆。
然而KFTC辩称,它对微软捆绑MSN和Windows Media行为的裁定,正是因为微软的做法“提高了市场进入门槛,限制了正常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2005年12月8日下午,微软全球副总裁及首席法务顾问汤姆·波特回应到,他坚信微软是真正市场秩序的捍卫者。“当年在美国的非垄断判定,本身就是根据市场的实际状况做出的。”波特说,“我们在海外市场也是清白的,(KFTC)在一味行政干预下的垄断判定是不合理的。”
波特举例指出,从2004年10月,微软开始在欧洲销售那些不带MSN或者Windows Media功能的操作系统,却引来了用户的不满,一些开发商和企业用户抱怨太过简单的操作系统提高了它们开发成本。
KFTC要求微软在未来10年内,在韩国市场销售剥离多媒体播放器和MSN的操作系统,或者保留这两种软件但需要加入竞争对手相关网络链接的系统。波特强调这是比欧盟相关裁决更加恶劣的决定。
“相对于欧盟要求微软只提供原始操作系统而言,KFTC要求微软系统中加入竞争对手链接是微软原本根本不具备的。”他说,“微软在欧洲法庭的辩论已经有新的进展,微软肯定会赢;对于韩国的调查,赢是早晚的事。”
计算机工业技术协会发布的新闻稿中也声称,该协会有坚定的信心协助微软推翻此项“有害决定”。该协会显然希望微软在美国获得的司法胜利能够为全世界的贸易损害调查部门所自动因循,它指出:“只要用户需要,这些附加功能就是合理的;在开放的产业中,在开放的市场中,垄断与否应该消费者说了算,而不应受制于不同地域的法律。”
左右不讨好的KFTC
面对微软和它的利益共同体的群起攻击,12月8日,KFTC主席姜哲圭(Kang Chul-kyu)指出,微软必须增强用户的选择权,并与对手技术对接,以保持韩国国内市场应有的秩序。
姜哲圭的反应格外坚定,他还暗示,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仅仅是个开始。
KFTC表示出的坚强是由于其持续了4年多的不懈努力。2001年6月,微软将MSN软件捆绑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推出,当时正逢韩国第一大网站DAUM准备发布自主开发的即时软件。三个月后,DAUM向KFTC提出申诉,指控微软滥用其垄断地位。
但KFTC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在三年中杳无音讯。2004年10月,DAUM一纸诉状将微软及其韩国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微软赔偿100亿韩元(合900万美元)。
就在此时,美国另一家流媒体行业巨头RealNetworkds公司也在韩国向KFTC申诉微软的Windows Media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此前RealNetworkds已在美国提起了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
这是KFTC真正调查微软反托拉斯案的开始。2004年前,反垄断调查并不是KFTC的职责,它作为由韩国总理作为最高领导的中央行政机构,是一个准司法机关。具有为完善市场结构制订与市场竞争有关的政策及执行相关竞争法规的权力。
“虽然当时的KFTC具有独立法律行使权,但主要是在政府的指导之下,并不涉足具体企业行为,更不会涉足具体垄断案调查。”韩国中小企业委员会一位高管告诉《商务周刊》。
2001年,韩国政府把原有分散在各部门的国家科研院所分离出去,按不同领域形成研究学会,此时的KFTC主要是将法规制定瞄向产业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研发效率并加速成果转化的政策制定等方面。
“当时,IT业是政府支持产业之一,政府试图通过政策建立产业环境,规范竞争秩序,消费者利益并不是当时的重点。” 该位韩国人士说。
21世纪初,韩国网络和通信企业数量多而规模小,用户规模也有待发掘。为减轻这些企业研发对政府的过度依赖,2001年至2002年,KFTC曾一度对国外IT厂商采取宽容政策,鼓励英特尔、高通等国外技术厂商以技术许可的形式在韩国发展,以加速国外新技术在韩国国内的扩散。对内KFTC则协助政府,促使国内企业在政策干预下形成技术联盟,以共同开发和共享新技术,使韩国新技术产业迅速增长。
随着市场份额不断上涨,KFTC开始加大其维持市场竞争秩序的执行力度。2006年1月起,KFTC接管了原属韩国财政部的消费者保护职能,并成立了韩国消费者特别保护委员会(KCPB),用于解决国内贸易争端,并形成对消费者保护的一系列政策。这意味着KFTC重心的转变,它将更多监控公司行为,以保护韩国国内企业和用户的利益。
事实上,KFTC是国际上14个具有独立法律执行权力的公平贸易组织之一。最新的消息是,KFTC已将调查目标瞄准了英特尔,这显然有利于三星、LG等韩国本土企业。不过,KFTC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另一个举动是,在经过调查后,又公开裁决三星公司以过低价格向苹果公司销售闪存。
这种角色让KFTC有些左右不讨好。12月9日,LG公司发言人说,如果微软的操作系统有两个版本,可能要在PC软件方面花费巨大成本。韩国另一家企业集团SK的发言人金成浩也不给KFTC面子,他认为KFTC应该做更加仔细的调研,因为如果将即时通信软件转移到其他程序,企业将花费很高的成本——这是让KFTC难堪、让微软坚定上诉信心的关键性表态。
微软的反垄断哲学
几年前还人人喊打的微软,现在有了一大批同盟军,甚至连韩国国内企业也站在了它这一边,这确实是国际反垄断活动的新动向——既得利益的庞然大物越来越得势,它们利用知识产权和锁定优势将越来越多的企业拉上自己的战车,反垄断代表的市场自由竞争精神被工具化、庸俗化为看人下菜碟的一张纸牌。
计算机工业技术协会强调,监管者不能无视各地IT产品消费者的需求正在趋同的事实,该协会亚太区公共政策主任麦克·莫德称之为“产业无国界”。作为IT提供商,让微软针对不同地区开发地域性更强的操作系统,显然不符合微软的意志。更何况MSN和Windows Media是微软在.net战略下开发新商业模式的两个重要砝码。
为绕过反垄断壁垒,微软开始通过资本链条建立密集的合作伙伴关系。事实上,就在DAUM向KFTC提起垄断调查后,微软就以300万美金的投资把DAUM的合作商Overture拉到了自己的战壕。Overture占有韩国市场92%的份额,并与韩国本地电信运营商来往甚密。Overture公司国际事务部门总经理乔纳斯·拉切尔解释说:“我们的合作者们都认识到Google是一个竞争者。因为共同的竞争者才与微软走到了一起。”
2005年10月,微软同样以资本征服了因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多媒体播放器而向KFTC提请调查的RealNetworkds公司。根据双方和解协议,微软支付后者7.61亿美元的补偿金,其中4.6亿美金用于以弥补其市场伤害,其余3.01亿美金则作为投资用于支持其音乐和游戏服务。
被双管齐下的还有肩负反垄断职能的政府机构。至少在对外事务上,微软与曾经的对手美国司法部成了高山流水的知音。针对去年欧盟委员会做出的重大反垄断裁决,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微软提出了上诉。而在KFTC对微软反托拉斯裁决后,美国政府翌日即向KFTC表达了不满。
在中国,加大政府攻关投入的微软同样获得了鱼水交融的局面。尽管有估计称,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市场份额早已大大超过50%,但微软正通过中国本土化投资,以及与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政府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分析师们指出,中国不会真正采取什么大动作来阻挠微软的压倒性扩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