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艾灵)19岁的小尹给长春市一家广告公司安装广告牌时,不小心从20多米高的架子上滑落下来,脚和腰被摔成了骨折。小尹认为,广告公司应该对他的伤势负责任。
两年前,小尹来到长春,靠安装广告牌匾维持生活,有个老板负责给他们找活。 前不久老板承包了一处在高速公路两侧给广告牌挂广告布的活儿。5日12时许,当时小尹正站在20多米高的广告牌上,和另外两个工人把卷成一卷的400平方米的广告布往上拽。“当广告布一点点被打开时,突然风把广告布使劲儿往上吹。广告布一下子把我刮了下去!”幸好小尹当时顺手抓住了一根绳,顺着绳滑落下来,在离地面三四米高的地方,小尹摔在地上。
小尹认为,此事广告公司要负责任。“我们干活时,广告牌的架子工程还没结束,走台也没焊完。”小尹说,如果走台焊完,就有站的地方和扶着的把手,这样就不会摔下来。他提出的赔偿请求却遭到了广告公司的拒绝。
律师认为,如果是个体老板承揽了广告公司的此项工程,而个体老板与广告公司之间又没有相关约定,个体老板就应承担工程的风险,负责赔偿。如果小尹和个体老板同属被广告公司雇佣,广告公司就该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