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8日讯“电动车售价2100元,购买后两年之内返还1200元”。如此诱人的广告打动了福山区张先生的心。但在领完4个月的返还金后,专卖店人去楼空,新买的车子因质量问题闲置在家成了破烂。
去年2月,张先生在福山区摩托车市场购买了一辆潍坊乐开鑫商贸公司经销的“正邦之星”简易电动车。 当时商家承诺,两年内每月返还50元现金,双方签订了协议书。张先生到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了存折,并办了借记卡。第二个月,卡上显示只返还了45元。询问原因,商家答复“代税务部门扣税”。连续退款4个月共180元后再无下文。更可气的是,车子大小毛病不断:先是电瓶无法充电,多次修理未果;后刹车失灵。去修理时,店家说没有零件,等来等去,对方总有借口不能修理。期间,电动车一直闲置。到10月底,张先生再去找时,商店已改换门头,拨打福山经销商和潍坊乐开鑫商贸公司的电话,均已欠费停机。
目前,张先生投诉到福山消协。消协称,他们已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其行为有诈骗嫌疑,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方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