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良知、勇气,是永远在我们心中飘扬的旗帜。
在新中国反腐史上,河北的两个大案举足轻重,大抵是必须提及的。一是共和国反腐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案,再就是李真案。
2003年11月13日,李真在唐山被执行死刑。这位河北政坛上曾红极一时的人物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中国任重而道远的反腐斗争也终于揭开了凝重的一页。但李真案带给我们的警醒和震动,并不会因为一条生命的结束而结束。
即使在他被执行死刑两年之后,李真腐败案仍有其无可比拟的标本意义。
李真案发前职务是省委办公厅秘书、副主任、省国税局局长,正厅级。按照案件管辖的规定,以李真的职务,我省可以对他采取任何措施,但查办李真却由中纪委直接出面,开除李真党籍的通报也是由中纪委直接做的,这是这些年中纪委通报的惟一不是副省级以上级别的干部。
一个中专生,28岁给省领导当秘书,7年升至正厅级的省国税局长。从2000年3月李真被“双规”,到2003年11月被执行死刑,李真案始终是全国关注的热点,更是我省几千万人口关注的热点。而李真的骄横跋扈猖狂至极的劣迹和“段子”也的确让人“津津乐道”。
索贿受贿676万余元、美金16万余元,伙同他人分别侵吞两个公司1872万元及2967万元,案发后绝大部分没有追回。
李真一案,检察机关共查处包括厅级干部8名,包括原石家庄市市长张二辰、原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庆五、杨益铭在内,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39人。被纪委作党纪政纪处理的人更多。
李真从“大秘”到“阶下囚”,走了不到7年的路。
就这7年里,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极其荒诞却有迹可寻的官场“升官图”。所以,从本质上讲,他的腐败就是“一手遮天”的“绝对权力”的腐败,是缺少监督任人唯亲的吏治腐败。
而吏治腐败才是危害党和国家最大和最根本的腐败。
(本报记者:小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