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龚萍 通讯员杨城马婷)昨日,省物价局宣布了今年春运公路票价涨幅的“上限”:国道、省道干线运输及高速公路客运200公里及以上,运价上浮不得超过30%;县(市)内乡镇区间运输,运价上浮不得超过15%;其他地区和线路的运价上浮不得超过20%。
按国家规定,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起至2月22日止,共40天。
省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强春运期间运价的监督检查,禁止相关企业乱涨价,严厉打击各种“宰客”、“坑客”等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价格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12358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