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博海)在酒店就餐,喝饮料时要求加热,服务员告之必须收费10元。昨日,姚先生在南郊一家生态花园式酒店就餐就遇到了令人费解的事情。
姚先生告诉记者,周日晚他和几个朋友一起驱车前往南郊一家生态花园式酒店就餐。 在选用饮料时姚先生的朋友建议要一瓶加热的可乐。当时服务员并没有表示加热的可乐要另外收费,可几分钟后,服务员才跑过来告诉我们加热一瓶可乐要收费10元。
“以前在别的地方吃饭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姚先生说,“而且替顾客加热饮料应是酒店的一种服务手段,不应对此收费。我们提出要看他们的报价单,他们也只是说要收取这项费用,始终没有让我们看过他们此项收费的书面单据。”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物价局价格投诉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商家对此没有明确的文字说明,该项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并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提出的收费项目一定要注意查看其书面的报价单据。如果商家对其收费项目不能提供书面的报价材料,消费者可视其违法,并向物价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