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七局委
本报讯(东亚记者 曹光宇 实习生王春丽)长春市公安局昨日公布:长春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和长春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已正式成立,见义勇为行为的确定将由长春市政府7个局委联合评定。
按照《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要求,2005年12月28日,长春市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卫生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七大局委主要领导参加了第一次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14件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评审确认、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的研究。这标志着由原来的见义勇为基金会单一的社团活动,转变为由政府职能与社会团体相结合的形式。
“见义勇为”行为人可以由个人及其家属申报,也可以通过领导单位进行申报。申报电话:0431-8628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