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发布年度网络安全报告称,一些商业公司充当幕后买家,“黑客经济”已形成“产业链条”
本报讯记者刘虹、通讯员董如芳报道:昨天,瑞星公司发布《中国大陆地区2005年度计算机病毒疫情&网络安全报告》。 报告显示,该公司2005年共截获的72836个病毒中,90%以上带有利益驱动的特征,病毒、黑客和流氓软件形成了清晰的“产业链条”。他们的手段可以总结为“一偷二骗三劫持四流氓”,有的是自己盗窃有价虚拟财产牟利,有的是为幕后的买家服务,而这些买家往往是正规的商业公司和一些互联网企业。
黑客团伙连偷带骗
以“偷”为目的黑客们的典型案例有:2005年3月,浙江金华警方破获一个专门盗取《传奇》游戏账号的黑客团伙,其中某黑客窃取的账号就价值百万元;2005年11月,“QQ被盗第一案”被深圳警方破获,两名黑客出卖窃取的QQ号获利至少6.5万元。所谓“骗”,就是黑客会先设立一个“钓鱼网站”,然后大量发送垃圾邮件、手机短信等,以“免费软件、手机彩铃”为诱饵欺骗用户登录,用户“上钩”之后就会中毒,或被欺骗进行网络购物。2005年国庆黄金周,全国各地爆发大规模银行卡短信诈骗,其中某用户一次就被骗走31万元。
明劫持暗地“耍流氓”
“劫持”是指黑客利用病毒控制用户的电脑,并将这些电脑变成自己胡作非为的工具。据统计,2005年该类病毒有23844个,占总数的32.7%。该类病毒感染计算机后,会在这些机器上开置“后门”,接受黑客的远程控制,这些受操纵的计算机可以帮某个网站带来巨大的点击量,也可以替“雇主”攻击竞争对手,前提是“你付得起价钱”。典型案例有:唐山警方抓获黑客徐某,他操纵6万多台中毒电脑攻击一个音乐网站;有国外黑客利用类似的攻击来敲诈商业网站,每次敲诈的金额在1万美元到10万美元之间。“流氓软件”是指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具备电脑病毒和黑客的部分行为特征的软件,他们以“强制、隐瞒、欺骗”用户为最基本特征,帮助商业公司特别是互联网企业抢夺用户资源,或者加载广告软件等,以此牟取暴利。某国内网站借助流氓软件偷换用户的首页,在短短两个半月里全球排名从零上升到前500位。而浏览器被劫持、乱弹广告等常见的流氓软件,已成为网民司空见惯的事情。
商业公司背后操纵
根据统计和分析,以某些网络企业为主的商业公司已经成为上述网络威胁的“第一驱动力”,而病毒制造者、黑客和部分共享软件作者则成为帮凶,并且两者之间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譬如,某些共享软件作者加入“流氓软件”的行业,和我国软件盗版率居高不下是分不开的,他们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取应得的报酬,只能沦为商业公司的帮凶。(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