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记者朱程亮)今报曾经在新年前对沈阳八家房贷业务的“主力银行”2006年房贷政策进行了报道,当时“主力之一”招行并未出台详细的政策。近日,招行沈阳分行房贷新政终于浮出水面。
据介绍,招行将对2005年3月17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的老按揭实行两种利率标准:对于2006年1月1日时在该行没有拖欠贷款行为的客户,及贷款曾拖欠1-2期的客户,按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即5.508%的标准;对2006年1月1日在该行拖欠连续超过3期(含3期)的贷款,按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执行,不下浮,即6.12%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