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收养弃婴7年后仍无法办理收养关系,刘振山起诉了村委会。今天上午,丰台法院一审判决,以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了刘的起诉。
刘振山起诉称,1998年他收养了一个由环卫工人捡到的女婴。
但是,由于大红门村委会拒绝为他出具婚姻和无子女状况,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材料证明,刘振山至今无法办理跟孩子的收养关系,并且孩子无法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