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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底薪的导游竟列灰色收入榜之首,旅行社需重新设计分配制度?
新快报记者 吴谭
上周五香港《文汇报》刊出了一组报道“审视”中国内地的“灰色收入”,指出导游与医疗卫生界、教师、丧葬业都存在“灰色收入”现象。该报道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将几乎没有底薪的导游列在灰色收入的首位,令很多导游大感委屈。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导游收入之所以变成灰色收入关键是国内旅行社在导游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
带团没工资还要被“拆数”
据记者了解,广州正规的旅行社给导游的工资一般仅略高于广州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每月七八百元左右,好一点工资也就在1000元左右。那些不正规的旅行社对导游连底薪都不给,有些社还要求带团导游上交人头费,即“拆数”。更有甚者,导游带团回去后还要“孝敬”业务员、业务经理,以得到下次带团的机会。
这样以来,导游的收入来源主要就是靠带游客购物,一般导游带团在购物点购物,只要停够时间,购物点就要交人头费,如果有游客买东西,导游可按购物额提成。但随着游客越来越精明,在旅游点购物成交的情况越来越少,导游从购物点得到的收入往往只有象征性的一笔了,可能百元也不到。而导游得到的这些收入还要在组团社的全陪、地接社的地陪和司机之间分配。为了得到收入,一些导游私自增加购物点,到了购物点强制要求游客下车购物。
恶性循环已现机制要改变
强制购物、私下增加自费项目引起游客强烈反感,成为投诉热点,严重影响了旅行社的客源。
实际上,老百姓在出游时最关注的就是服务。但令人吃惊的是,现在只有少数正规旅行社有列入正式编制的导游,大多数导游都是社会导游。这些导游收入非常低,一些导游还身兼补充团费的重任。一位曾经的资深导游告诉记者,他以前所在的旅行社在组团时的报价经常不足以弥补团费,社里就要求他在旅游途中通过增加自费项目等来补充团费的缺口,“哪有心思搞好服务呢?”
“我们服务得好,回头客就多,可是很多‘当家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一位深圳的导游表示。
据了解,由于导游业不受尊重,收入又低,导游的素质下滑得厉害,以至于一些旅行社不得不高薪聘请境外的导游。去年广州某旅行社就从香港聘请了多名出境游的导游,据悉,该社除了固定薪水外,还给这些香港导游出团津贴,一天一个团的津贴大约是10美元,是国内导游的5至10倍左右。“因收入低,社会地位不高,高素质导游奇缺,旅行社这样做也是无奈的选择。”旅游界分析人士这样表示。
业内专家表示,要改变这种状况,旅行社需要在用工机制、分配机制方面重新设计制度,才能还导游以“正常的颜色”。 上图:2005年11月17日,三名“街头导游”在开封路边招徕顾客。新华社文章认为,应对“导游”行业进行规范。新华社/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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