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娜拉接受本报专访,讲“错误”吐“苦水”——危机公关 露而不藏
昨天下午,刚刚从海南回京的张娜拉接受了本报的独家采访,就“上海假唱”和参加某活动“要求25万出场费”的传闻亲自做出解释和澄清。 她表示,“上海假唱确有其事,虽然事出有因,但仍然感到抱歉;而索要‘25万出场费’事件纯属子虚乌有,我完全被主办方欺骗了。”假唱事件确有其事
针对2005年12月31日的“上海假唱”,张娜拉说,“主要是因为感冒导致失声,考虑到《功夫》这首歌的节奏快、动感强,舞蹈部分也有很多看点,想尽力把舞蹈部分完美地呈现给观众,所以才决定假唱。”既然失声,为什么不事前告知歌迷呢?张娜拉解释说,“一般情况下,没有歌手会提前告诉歌迷要假唱,无论是什么原因,歌手都不希望影响到歌迷的热情。”上海之行分文未取
之前有消息传出,张娜拉在上海为新专辑《功夫》做宣传时,答应参加一场名为“中韩服装文化交流”的活动,但不知何故,张娜拉的父亲兼经纪人表示不能履行约定。随后,张娜拉本人抵达现场,为无法完成这个活动而抱歉。事后,涂鸦文化负责人宣称,当时张娜拉方面曾经签下合约答应参加两个商业活动,但却临时变卦,在活动开始前居然要价25万。
对于上述“25万出场费”的传闻,张爸爸澄清,“当时上海方面以‘中韩文化交流’之名请张娜拉做义务宣传。我们到达现场后,才了解到此次负责张娜拉上海之行的涂鸦公司和某婚纱店有商业上的合作,因此擅自将活动更名为‘某婚纱韩国文化季发布会暨张娜拉上海见面会’,实际上就是一家婚纱店打着文化交流之名,行商业宣传之实。而且当时的宣传板全是以该店的LOGO为背景,中间是张娜拉身着韩服的照片,这张照片的版权是属于韩国某位知名的摄影师。另外,张娜拉身上的韩服也是有设计版权的,该店也擅自仿制了一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娜拉站在背板前拍照,就意味着照片和韩服两件作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有被用作商业活动之嫌,那么张娜拉回到韩国肯定要被起诉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求撤板,否则就不能参加这个活动。于是,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期间张娜拉曾出场向等候已久的媒体表示歉意。最后协商未果,当我们决定离开时,主办方的人自己上台挥着节目流程表对媒体说,‘张娜拉不遵守合约,要加价25万。’事实上,那场活动根本就不是商业活动,双方根本也没有签过合同。整个上海之行都没有安排商业活动,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拿。”晨报记者冯遐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