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1月16日,市工商局开始集中整治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霸王条款”。
根据《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所列举的“霸王条款”内容,我市各级工商部门节前将陆续把《公告》送达各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店、宾馆、大酒店、旅行社、旅游中介服务、洗染娱乐、照相馆及汽车租赁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