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7日讯(记者陈新卫 王绍兵实习生李晓彤)年关将近,辛苦工作了一年的外来务工者最怕的就是老板拖欠工资。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今年省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人大代表建议,可借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验,尽快制定出台可操作规定,确保我省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以落实。
人大代表卢修学经过调查发现,长期以来,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主要困难包括:请不起律师,交不起诉讼、执行费用,搜集、出具证据困难,出庭时间无法保证,诉讼期间拖得太长、太久等。其中,所谓超过诉讼时效和证据不足,是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的两大“杀手”。
对此,人大代表建议,我省可借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成功作法,尽快出台可操作性规定,对于涉及劳动者合法利益的案子可考虑当天立案并优先于其他案件单独排定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及审判人员,方便劳动争议案件的快立、快审和快执;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轻易以劳动者证据不足或举证期限届满而驳回其诉讼请求;对于确实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出庭参加诉讼的劳动者,经其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在夜间及节假日的合理时间安排开庭;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进行协商或曾达成和解列为虽超过时效但应予受理等,以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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