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环)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作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于均波在报告中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和修订规划条例、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信访条例、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实施种子法办法、精神卫生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代表法办法等法规,并将就循环经济、信息化建设、举办奥运会、国防教育、噪声污染防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等立法项目进行调研论证,为明年的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同时,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执法检查:一是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二是为加快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步伐,对节约能源法及本市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为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四是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今年还将深化对财政预算和经济工作的监督,继续开展对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的监督,加强对财政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
在回顾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时,于均波说,2005年是北京市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12项;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共检查了25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其中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等五个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紧紧抓住依法履职主题,先后评议了1位副市长、4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1位主审法官和1位主诉检察官;着眼首都发展的关键问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其中,听取、审议了城市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情况、农村基础教育三年发展目标实施情况等4项专题报告;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在坚持普遍自查、重点检查、抽查、暗访的基础上,加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复查补办工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等等。
于均波指出,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眼关系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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