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本市公布了第一批经过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共涉及32个企业的33个品牌80个产品型号。自第一批产品目录公布之日起,凡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暂停在北京区域内销售。
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的。 根据市政府关于对在本市区域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的决定,凡在北京区域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其销售的产品都要统一到市工商局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样检测报告、商标注册书和企业承诺书等。
交管部门将按照这一目录对电动自行车上牌。只有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才准予登记发牌。尚未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须按此目录购买。如果所购电动自行车不在目录之列,将不能登记申领牌证。在此名录之外的生产和经营者须暂停销售,并尽快到工商部门登记。新的名单今后将陆续发布。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将对合法上市的电动自行车展开定期抽检,检测不合格的将予以退出市场,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
市民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www.baic.gov.cn查询首批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详细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