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前昨两天,出席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活力、有成效。
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些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动拆迁补偿标准、地下空间开发等,有的要加强立法研究,有的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对过时的地方性法规要适时进行清理,对政府职能部门为主起草的法规,要从立法程序上保证法规的全局性和公正性,以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
代表们对“两院”工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