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昨天中午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包信宝主持。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孙路一作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分别对报告作必要的修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寄萍作的关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两项审议报告。
会议审议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分别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十一五”规划纲要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等三个报告及纲要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陆凤妹作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决定正式候选人、人选名单,提请大会选举、表决。
会议审议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