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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民政部表彰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本网讯 记者吴坤 司法部、民政部近日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肖村等310个村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司法部、民政部在表彰决定中指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自2004年司法部、民政部表彰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村民自治和村级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经过认真考核,媒体公示等程序,司法部、民政部决定授予310个村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据介绍,这些受表彰的先进典型的共同特点是: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扎实有效,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实到位,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农村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表彰决定提出,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努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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