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陈婵婵)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全国七大水系中,辽河水系污染最为严重,劣五类水体占60%%以上。
昨日,在辽宁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21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政府应每年筹集4000万~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整治辽河污染。
鉴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1位省人大代表联名建议政府每年从城市污水处理费、政府财政资金中拿出4000万~50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用于长期整治辽河污染。
代表们建议各级政府做好辽河治理规划和方案的编制,明确综合治理的思路和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制定专门的辽河治理管理办法。
此外,代表们还建议,凡属污染严重或距离水源地近的项目禁止建设,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对非法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下达限期治理令,逾期不达标的坚决关停。
省环保局回应--
重点企业三年内达标排放
针对议案内容,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对沿辽河污染物排放量大、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冶金、化工、建材、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整治,力争使这些企业在3年内达标排放,并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限制在水库周边地区新建畜禽养殖企业,不达标的要坚决取缔或搬迁。
在污染治理过程中,我省还将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基础上,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做到一厂一证,持证排污,使排污许可证成为强化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