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2日在贵阳开庭,对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张保观等8名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火车站候车厅是旅客进站上车、候车之地,盗窃分子向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交纳“班费”、“烤火费”的行为说明其进入候车厅的目的不是为乘坐交通工具,而是为了实施不法活动并寻求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的包庇和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