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称其书中引用诽谤言论,律师称用案例进行法学研究受法律保护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因在自己学术著作中引用其代理的一起居民状告武汉市江汉区政府违法拆迁的案例,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近日被武汉一家拆迁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
昨日,记者获悉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本案,并确定2月13日开庭。而律师王才亮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他认为自己是北京人,江汉区法院不适合受理该案,应该回避,希望该官司能由北京法院管辖。
王才亮称,自己在四年前曾代理武汉一起拆迁纠纷案,该案后被法院驳回。随后他在自己的两部有关拆迁的法律著作中引用了此案例。
原告武汉祥泰房地产公司在起诉书中称,王才亮在《房屋拆迁纠纷焦点释疑》一书中称该公司“玩起下三滥的手段,剪断输电线路、切断自来水源、在墙壁打洞、拆坏楼梯”,给其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拆迁管理和纠纷处理操作指南》一书中引述黄艺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保留了其中对该公司的侮辱诽谤之词。
而王才亮认为,祥泰公司的诉状并没有否认其剪断输电线路,切断自来水源,在已搬的住户地板上、墙壁上打洞,拆坏楼梯等事实,王才亮表示,他引用该案例完全是进行法学研究和探讨,而且对这家公司用了“华北某地”来表示,并没有侵权。“学者引用案例进行法学研究和探讨,这应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