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04年9月,美然动力街区业委会解除与美晟物业公司的合同,但其拒绝撤出。
2005年3月份,业主委员会代表1700户居民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2005年10月8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业委会胜诉,美晟物业提出上诉,12月20日被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
随后,街区内张贴了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而就在法院判决书的旁边,还张贴一张物业下发的通知,通知上写明,由于街区许多业主没有缴纳暖气费和物业费,物业决定停止对街区的供暖和供水,落款日期为12月20日。并于当晚,撤走了街区的保安、保洁人员,停掉了街区的公用电,并于第二日清晨,停止供暖供水,但当晚8时左右,街区内又恢复供暖、供水。
12月20日当晚,街区业委会聘请了临时物业入住街区,但不知何原因,又于当晚撤出街区。
12月23日,美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所属公司美晟集团总经理张伟生召开了新闻通气会,称集团得知物业公司停水停暖后,立即责令美晟物业恢复对街区的正常服务,并称美晟集团将“拨出专款给美晟物业公司,支持其在交接期间继续为业主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但同时表示美晟物业撤出美然动力街区的日期尚难确定。
2006年1月11日下午,针对新旧物业过渡时期,美然动力街区没有保安守护,街区片警、居委会负责人和街区已有的老年巡逻队负责人一起召开会议决定,重新招募街区业主组建了一支50人左右的志愿巡逻队。
2006年1月17日下午,朝阳区法院执行庭法官和30多名法警,带着有关文件来到美然动力街区强制执行新老物业的交接工作。当天下午,街区部分业主曾燃放鞭炮欢迎新物业的到来。
2006年1月23日,街区新物业四方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街区业委会正式提出停止物业管理工作。
文/本报记者
钱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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