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认为自己特有的轮胎花纹遭到他人模仿,日前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以侵犯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百事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并告上了朝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连带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道歉声明。
米其林沈阳公司起诉称,他们是法国米其林集团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轮胎的制造和销售工作。米其林轮胎自进入中国市场以后,经大量的广告宣传,已经成为具有极高知名度的商品。而风神轮胎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模仿了他们生产的三种型号轮胎的花纹,构成了模仿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北京百事强公司是风神轮胎公司在北京的总代理,负责销售该产品。
米其林沈阳公司认为,独特的轮胎花纹装潢是轮胎行业相关消费者识别轮胎产品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而二被告生产和销售的轮胎极易使相关消费者将其误认为是米其林的产品或者误认为米其林与他们之间存在某种商业合作关系,从而发生误购。 网络实习生: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