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了全额物管费,家里装修还得付给物管电梯使用费和装修管理费?为此,1月20日江北邦兴花园业主张女士打进本报热线。
1月20日下午1点,张给记者出示了邦兴花园物管——重庆市仙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收据。 收据显示,2005年7—11月,张女士每月都缴纳了全额物管费127元,而同时,在张2005年7月—9月家装期间,物业公司向她收取了装修管理费200元、电梯使用费141元。“当时物业公司说收费都是合理合法的,而且小区内500多户业主都收取了同样的费用,这些费用真的合法吗?”张女士颇为困惑。
随后,记者联系上仙缘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有关工作人员称,电梯使用费是按照规定收取,如有疑问向物价局询问。同时,装修管理费在2002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10号文件》中的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七小条有明确规定。
之后,记者向市物价局反映了情况,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管理费、电梯使用费都不合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10号文件》中有装修管理费的相关规定,但国家目前没有拟定具体收费细则,因此,现在不能擅自收取。而收取的电梯使用费更是巧立名目,物价局没有相关规定,且业主按期缴纳了全额物管费,收取电梯使用费更是说不过去。物价局提醒市民,如遇此类情况,业主可将收据复印件交予当地物价局,要求退还相关费用。见习记者陈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