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
为期7天的春节假期正式结束,盘点并分析节日的各种数据资料,成为节后有关部门的一项必备“功课”,不过留意近日的报道,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旅游收入、市场销售额、旅客发送量等收益绩效数据,总是这些盘点中的热门,而相应的成本盘点,比如节日安全状况数据,或语焉不详或付之阙如,比如全国假日办日前发布的最新春节信息通报,对节日安全的描述仅仅是“整体安全秩序良好”等语。
显然,从全面反映节日社会状况,尤其是从关注节日安全成本的角度看,这样的盘点难免给人有失偏颇之感。事实上,今年节日期间,重大安全事故并不少见:1月29日,河南省林州市一花炮有限公司库房发生爆炸,36人死亡,48人受伤;2月1日晚,山西省寺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3名矿工遇难,另有53人一氧化碳中毒;此外,在1月31日,重庆也发生一起剧毒液体泄漏事故,近千居民被紧急疏散。
这些情况无疑表明,事故不仅不会因节日而变得温顺驯服,相反,由于正常工作节奏被打乱,越是节日期间,安全事故越容易高发,而且事故一旦发生,其社会影响往往也是双重的。因此,无论是节前安全规划部署,还是节后安全总结盘点,其中的经验教训,都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的。
近日,一则来自海外的安全事故占据着媒体的重要版面:当地时间2月2日晚,一艘载有1400名乘客船员的埃及客轮在红海沉没,近千人遇难或失踪,近百年前发生在泰坦尼克号上的惨痛一幕竟然在21世纪的今天悲剧性地重演了。虽然,这是一起发生在异域的安全事故,但正如有论者指出的,这是“人类共同的悲剧”,进一步,我想,这种“共同感”除了是情感悲悼意义上的,也应该是理性的教训总结上的———我们的交通尤其是水上交通安全是否有值得以埃及客轮事故为鉴的地方呢?据交通部日前发出的紧急通知显示,从1月21日到2月2日的短短10余天内,在大连、上海、江苏等地水域先后发生三起翻船、沉没事故,共导致17人死亡或失踪。
都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想,这里的“计”,不应该仅仅只是着眼于收益、成绩盘点层面的“计”,也应该是经验教训总结,以利于将来未雨绸缪或亡羊补牢之“计”,如此,不仅新春的第一个盘点本身会更完整,基于此上的更理性务实的工作态度,必然会带来来年更加值得我们期待的工作实绩。(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