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敏)水价、电价、气价、药价、停车场收费等涉及政府定价商品的价格是否调整,需要生产运营成本调查报告。下月起,出具成本调查报告的将不再是社会中介评审机构,而是物价部门。昨日,市物价局消息称,3月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开始实施,我市成本监审目录将于本月内出台。
据悉,价格听证目录中所有的商品和服务以及没有列入价格听证目录但需要听证的项目都是价格成本监审的范围。该《办法》的实施,更利于物价部门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进而提高定价的科学性。
届时,物价局出具“成本报告”的依据仍是由经营者提供,若经营者提供了虚假成本资料,其调价请求将被中止,不予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