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献峰 通讯员马权友)一名男子在大港油田偷油并造成油井设备炸毁,被宁河警方抓获。
2005年12月26日,公安宁河分局潘庄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称,有一名外地男子居住在潘庄镇朱中台村,行动诡异,双手有明显疤痕,有作案嫌疑。 民警想起:2005年,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曾到潘庄派出所查找一名叫孙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该嫌疑人双手有严重烧伤。派出所立即派出几名民警赶到现场,对该男子依法讯问。
据男子交代,他叫孙某某,原籍吉林省,曾因盗窃油田原油被判刑,2005年被释放。出狱后,孙某某组织本村的孙某、杨某某、韩某某、于某某结伙到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场进行偷油。案发当日凌晨,孙某某等人乘夜色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在输油管道上开始打眼。原油喷出时,几人得意忘形,竟抽起烟卷。数秒后,烟火引爆天然气。孙某某等人被气浪掀倒在地,均不同程度被烧伤。放哨的于某某见状,找人将他们救走。沧州警方就此事立案侦查,刑警队员到沧州中心医院对几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孙某某等人获得“消息”后,在民警到来之前已逃窜,并一直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之后,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孙某相继被抓获归案,于某某投案自首。孙某某如同惊弓之鸟,只好躲到潘庄镇的“亲戚”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