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海口市政府实施“禁放令”,一边是海口市民民俗难改,使得海口的元宵节越过越“变味”。元宵节当天,记者在海口多个居民社区内看到市民们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出人意料的是,这些违规的市民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竟是这般心声:“政府的禁放令是对的,我们也正在慢慢地配合政府。 ”
市民们所说的“配合”是指他们现在燃放的烟花爆竹比起以前已经越来越少。“早些年我们家都要放上5000头的,但今年我们只放1000头的。”白坡里的一陈姓户如是对记者说。记者问为何不干脆不放?陈某答:人家都放,我家也要放的嘛!昨天中午,记者在府城金花村里听到一阵爆竹声后循声找到这户居民家里,看到这家大院内遍地都是爆竹碎片。这家户主林某阻止记者拍照,但他告诉记者,他也知道禁放令,而且也相当赞同政府的做法,“但我父亲坚持要放,老人嘛,图个热闹,就放了两千头而已。”记者当天在海口多个社区了解到,大多的市民还是支持政府的“禁放令”,但“估计还需要时间,风俗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据了解,早在1994年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就公布实施了《海口市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放令”由此生效。2004年,海口市人大对此作一些修改,将“禁放令”的范围集中在城区。“禁放令”明确:春节、元宵节、国庆节等节日及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确需在海口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具体燃放时间、地点、品种和安全标准等事项。元宵节当天,记者向多名违规燃放爆竹的市民询问了同一个问题:“燃放爆竹是有声音和残留物的,你们就不怕被抓吗?”而几乎所有的被询问的都这样答复:“警察哪有时间来管这事?”
据了解,2月7日晚在滨海西路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苏某等4人被当场抓获,这是海口市“限放”以来,首次对违规储存出售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拘留。据悉,海口警方在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2000多人次,集中清查个体摊档400多家,查获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1000多件,查处违规人员几十人。
本报记者 王小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