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表态:组建律师团免费打维权官司
“我打算告燃气公司!”昨日,成都市民彭先生气愤地称,燃气表是燃气公司“卖钱赚钱”的计量工具,现在他家的气表早超期了,属于危险表,燃气公司不尽义务主动换表,这给他用气、居家造成很大安全隐患。 经过思考之后,他打算状告燃气公司,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
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昨日表示,住户有权利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打算状告燃气公司的住户,省消委将全力给予支持,并将启动庞大的律师团免费帮助住户通过法律维权。
住户:我要状告燃气公司
昨日,成都市民彭先生称,他住的是老房子,家里安装的燃气表早就超期了。去年10月份,成都城市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下达了一张整改令,通知彭先生气表到了10年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建议“自愿更换”,否则发生安全问题后果自负。今年1月份,燃气公司再次发出整改令,建议彭先生更换超期气表。
彭先生认为,燃气公司作为卖气的企业,燃气表是它收钱的计量工具,没有理由让消费者埋单。昨日
下午5时许,彭先生打通了燃气公司的服务热线,要求燃气公司尽快将其安装在彭先生家中的超期表进
行更换。不过,燃气公司拒绝了彭先生的要求,声称只有彭先生交钱后才能上门换表,对于目前“超期气表费用“的争议问题,燃气公司服务人员称,目前尚无定论,他们也没有接到上面的通知,不会上门免费换表。不过,该人员称,彭先生可先交钱把超期气表换了,如果有了“燃气公司掏钱”或“一家一半”的通知,燃气公司再将钱退给住户。
这样的答复让彭先生很生气,超期燃气表一直不更换,万一发生安全事故谁负责?他决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日他将就此向律师进行咨询,收集证据,为状告燃气公司作准备。同时,彭先生还就此发出邀请,愿意和家里装有超期危险气表的人,共同打这场官司,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
律师:住户维权有法律支持
昨日,就彭先生欲状告燃气公司一事,很多律师均表示,住户有权利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认为燃气公司目前“交钱换表”的做法不合理,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燃气公司。合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何佳林表示,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安全法》、《消法》、《计量法》,住户均可通过法律途径状告燃气公司,要求燃气公司一旦发现住户屋内的燃气表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确保住户的用气安全。律师表示,依据《合同法》,只要住户和燃气公司存在实际的燃气交易,如有每个月交气费的证明票据即可。而《消法》则强调,消费者在消费燃气过程中,拥有健康安全的消费权利。
省消委:免费帮助用户打官司
省消委秘书长昨日还提出,天然气作为自然资源,属于全民所有。燃气公司经营的燃气是经政府授权的独家垄断经营,没有任何市场竞争。这样一个具公用性质的企业,在进行市场经营的同时,更要注意公众的利益。
“我们有一个庞大的律师团,免费为住户打官司!”针对有住户状告燃气公司的初步打算,刘亚兵当即表示,“有什么好犹豫的,肯定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省消委对于准备就超期燃气表而状告燃气公司的住户,启动庞大的律师团,全力支持住户。
记者石莉芳实习生赵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