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张某驾驶的浙A**302桑塔纳轿车经调查认定为非法营运,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萧山运管所对司机处以10000元的罚款。这是全省“天网二号”行动拉开序幕后,第一辆受处罚的“黑车”。
日前,萧山运管所执法人员在萧绍路商业城路段例行路检时,发现由张某驾驶的浙A**302桑塔纳轿车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车经营,便对张某及车上所载乘客进行询问。经询问后,执法人员认为张某在主观上有营利的目的,未能当场出示车辆营运证且无其他有效证件,并和乘客发生了费用结算,便依照《省道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对该车进行了暂扣。之后,执法人员又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认真取证,最后确定张某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出租车经营行为。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运管所根据《省道条》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据悉,新实施的《省道条》在打击非法营运方面加大了力度,原先对“黑车”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现加重到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陈贵平李科军记者赵文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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