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了开好局、起好步,2006年全省环保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省十届九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完成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为目标,落实一个学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继续开展两个活动环境安全大检查、环保专项行动,抓好三个重点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搞好四项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监控网络标准化建设、人员素质建设,为加快全省经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任务:
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宣传和落实国务院《决定》,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通过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认真领会国务院《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中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指导各地根据生态状况、资源禀赋、环境容量,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总体要求,确定经济发展规划,确保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细化和实施我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筹备召开全省第六次环境保护会议,全面部署“十一五”全省环境工作。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强化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境参与意识,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与实践,提倡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方式,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爱护环境的社会风尚。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施资源再生和梯级利用,促进产业共生;积极推行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配合省发改委编制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推动行业编制循环经济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加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建立我省生态工业园评价指标体系和资源再生利用产业静脉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环评要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支持鼓励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项目建设。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努力解决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黄河甘肃段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保证集中饮用水水源安全。抓好城市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保证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稳定达标运行,逐步实现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企业化、运营市场化;继续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实施兰州市“123”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努力实现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25天,占全年总天数61.6%。加大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做好白银、金昌等城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力争使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定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市州重点排污单位,建立总量控制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快编制《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继续抓好玛曲、黑河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平凉市、清水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加强资源开发环境监管,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启动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系统创建活动,推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严格核设施和放射源的安全监管,推动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我省危险废物处理场和放射性废物库建设。
严格执法,继续抓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解决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继续查处造纸、水泥等行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钢铁、有色、煤炭、公路、小水电以及各类开发区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环境整治。
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摸清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污染调查,安装重点源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建设环境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环境管理的现代化和网络化;抓好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我省各州市突发环境应急机构建设,搞好应急演练,提高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