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黄冬阳)2004年8月至2005年2月间,曾华杰谎称要租车自用或给朋友使用,先后向厦门两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共计19部,曾华杰将租来的其中3部轿车用于抵债,其余16部汽车用于向朱某等人抵押借款,所得100多万元除了支付租车租金及利息外,其余均用于购买六合彩和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