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商报报道】(通讯员 房市兴 记者 夏林)房屋实际成交价54万元,而房屋买卖契约上写的价格只有1万元,到银行贷款只能贷到7000元。一对年轻人面色凝重地来到房管局档案馆,要求查阅自己刚刚完成的二手房交易资料。
在档案馆收取存档的这份资料里,记者看到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为1万元,然而,他们情绪激动地说,成交价格是54.5万元。他们还说,归档的契约签字不是他们的字迹。难道是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了差错?再三追问下,他们终于承认:归档的契约确是他们亲笔签字,因为中介告诉他们这样填写可以少缴税款,且不会有其他影响。
记者采访了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她说,这是一种违规操作。虽然“低成交价”对卖房者来说可以少交营业税,但对于买房者来说却会遭遇贷款受阻的风险。根据目前的有关税收规定,卖方可以只缴纳归档契约成交价格的5.5%营业税550元。而买方必须按规定的最低成交价缴税,由南京房产部门评估的53万元的2%交纳契税,金额是1.06万元。而且买房人如果需要贷款则更加麻烦,只能按归档契约成交价格的70%从银行获得,即7000元贷款。所以,在买卖二手房时,要如实填写房款,不要为一时省钱,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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