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股改备忘录力促清欠
本网北京2月16日讯记者周芬棉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12号———清欠解保》,对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规范。
备忘录要求,对于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金额较小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原则上应当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以现金方式偿还所占用的资金,解除违规担保责任;对于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金额较大、无力在股权登记日前解决的,应当确定偿还占用资金或解除担保的方式和期限,解决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且截止日期不得迟于200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