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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2003-03-11 08:27:09) 来源:北京晨报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昨天说,年内,北京将完成16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任务包括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8项法规;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5项法规;废止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等3项法规。
于均波特别强调立法的可操作性。新制定和修订的法规一定要考虑法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树立法律权威。他举例说,比如宠物限养条例,究竟什么样的动物属于宠物,多大的动物才算是可以养的宠物?这些问题都需要细化、明确,否则操作起来很困难。去年政府法治办和市人大常委会都已开始对限养条例中的问题进行调研。又比如本市的“禁放”的规定,现在也有不同意见。哪些区域可以放鞭炮,哪些节日可以放鞭炮,这都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于均波说,今年至少选择一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在媒体上公布草案,有组织地公开征集市民意见。涉及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还要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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